2 thoughts on “15. 我們一起來設計台語ABC

  1. 請教 Amanda:

    在熟習:十五音、白話字、台羅拼音、方音符號及對岸廈門大學的「閩拼方案」後,再次研習您這獨創的「台語音標-abc」,真有䅜 「滿口驚歎號之感」,您的方法的確是「簡潔」;且立論嚴謹。

    但因敞人慧根不足,敞人還是有些問題,需請賜教及解惑:

    (1)關於漢字【照】:其台羅拼音為 tsiau3 ;但在使用「台語音標-abc」時,我該用:(A) ziau3 ;亦或 (B) jau3 ?

    (2)為求「簡化」,我本同意您的看法,應儘可能利用現成的;不要再「發明音標」。但基於「視覺」考量,尤其是在「注音直排」的時候,國語注音符號及方音符號,最多使用使用「三個」(不考慮入韻的注音) ;不知此事您的看法為何?

    【舉例】:
    – 增:ㄐㄧㄝㄥ+ (方音:ㄐㄧㄥ)
    – 見:ㄍㄧㄝㄣˇ (方音:ㄍㄧㄢ˪)
    – 相:ㄒㄧㄛㄥ+ (方音:ㄒㄧㆲ)

    【參考網址】: https://ccc1960.blogspot.com/2022/08/blog-post_40.html

    1. 感謝留言。關於z行和j行分開或合併成一行的問題我們也想了很久。其實我們也不時會寫成zi。決定還是分開,除了國音有ㄗ行ㄐ行的區別,最重要的是兩者發音位置不同,一在舌尖(中)一在舌側,z行是可以接i而發出不同於j的音。最簡單的例子是英語的see和台語的[是]。當然,這並不表示兩行不能合併,這只表示若合併必須明白說明z行子音接i時必須變成舌側音。也許這是更簡潔的方法也說不定。個人使用或者給熟悉台語的人看大蓋不是問題,因為他們知道台語沒有接i的舌尖音,所以si會自動發成xi。但站在注音拼音是把各別的音標連綴起來的原則,又似乎應該分開。

      關於只用三個符號的問題,我們認為這是沒什麼根據的限制。國音符號是個很糟糕的系統,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因為它背後顯然有最多用三個符號的限制,以致於同一個符號在不同場合必須發成不同的音,違反音標之為音標的原理。比如 ㄢ 有時是 an (但)有時是 en(連)。傳統的切音只用兩個,這裡不能稱它為兩個符號。要設計只用兩個符號的系統不是不能但必須用非常多的符號。我們的看法是音標的作用只是標音。只要它能正確明瞭毫不混淆的標出每一個音,又在現時環境下容易學習和使用,就算達成目標。好不好看並不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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